21 Jun 2007

打扮

上个月说了亦舒的《只是比较喜欢写•争取》,今天再来说一说同书中的〈整洁〉。

〈整洁〉的开头是这么样的:

中年妇女,整洁排头位,美不美已是其次,头发衣服都天天洗,全身不能有一点点味道。

其他精彩的句子包括:

活着要有活着的样子,再潇洒,再不落俗套,再有内在美,一个人,也得维持整洁仪容。

母亲需要将这个观念传授给女儿,额上长出第一粒豆豆便得即时扑杀。

想一想,如果我能够活到六十岁,如今,我的后半生已经开始了。即使是可以活到古来稀的年寿,后半生也即将开始。因此,对此篇文章很有共鸣。

早在21岁当临教时,看见一个12岁女学生的妈妈依然漂亮得很,我就告诉自己:千万不可邋邋遢遢地到学校去,免得比学生的妈妈看起来更像有个12岁的女儿。那一阵子,连去夜市集也不敢随便穿着短裤、拖鞋,因为就怕学生远远看见了,大叫:“陈老师!”到时候,全夜市集的人都知道有个邋遢的陈老师。

上大学时,倚仗着学生的身份,开始松懈下来,穿上T-恤、牛仔裤就上学去。有时候,甚至穿了拖鞋去上课。有个讲师就说怎么到了我们这一个年代,就再也没有女生穿裙子去上课?难怪都没有外系的男生来旁听了。还说,比我们早10多20年的学姐们,都是穿着裙子飘逸地来上课。当时听了,哈哈大笑,没有放在心上。直到有一天,妈妈照顾的三岁小男孩对我说:“阿莲姐姐,你没有像阿B姐姐那样美美的。”听了,我还真想揍他一顿。可是,他说的又是事实。当秘书的妹妹确实是穿得整洁又得体啊!于是,虽然还是T-恤、牛仔裤,可是却不敢穿拖鞋上课去了。话说回头,虽然是邋邋遢遢去上课,每一次出席大型活动时,自问还是得体地见人。

大学毕业工作以后,找到一份不必“见人”的工作。因此,也不必太花心思在装扮上,只是每一次代表公司出席会议、参加活动或是知道有贵客到访时,会稍微注意一下自己的穿着是否得体。一次,好友C来找我吃午餐,看我一张素脸,穿无袖上衣、西裤,踩着高跟凉鞋,就问:“你穿这样子上班啊?”“我今天已经很美了,你知道吗?”看来,在这医生的眼里,那一身上班装还是不行。

来到苏格兰,看见很多洋人妈妈即使是带着两三个孩子上街,自己还是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对她们很是敬佩,就跟妹妹说:“即使你带着女儿出门,一定也要保持整洁、亮丽的形象。”不只上街的时候,出门旅游时,洋人妈妈也是整整齐齐,踩着高跟鞋出游的。孩子,大一点的就自己也推个小行李箱,小一点的就放在婴儿手推车里。一家大小就漂漂亮亮出游了。每次看了,我都会告诉自己:如果有一天真当了人家的母亲,希望我也可以整洁、亮丽地出门见人。

上个周六遇上的小插曲,让我更加觉得把自己弄得整洁、得体,不是不思进取,也不是把时间花在无谓的事情上,而是基本的礼貌。因为在一个相当正式的场合,有个人竟然跑来问我是否可以借她裤子穿。活动,是早在一个月以前就知道的。她的职责也在两个星期以前就说清楚了。结果,竟然可以在活动进行当中找人借裤子。由于尺寸不对,我无法帮上忙。她找了另一个穿裙子、高跟鞋的人帮忙。穿上高跟鞋时,她问:“你们确定穿这样的鞋子能走路吗?”

诸位,请不要再带着有色眼镜来看待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女子。如果家中有初长成的女儿或妹妹、堂妹、表妹,请告诉她们装扮得体、整洁的重要性,因为我们都不知道哪天她们会需要用上这些生活技能啊!坦白说,不把时间花在注意自己的仪容,也不见得就会花在什么伟大的事情上,况且注重仪容也不一定要花很多时间,它本来就是生活中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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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Comments:

At 21 June, 2007 05:28,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OK OK, next time I will not wear slippers to Chinese school anymore..... :D

 
At 21 June, 2007 14:05, Blogger 阿鼻的妈 said...

我很赞同你的说法,虽然我还没有做到可以带阿鼻出去时仍然打扮得一身光鲜,但我觉得起码我还是得尽量做到整齐这一块,毕竟小孩也是在看着我们长大的···

 
At 21 June, 2007 14:25, Blogger 萍凡女子 said...

让自己和孩子打扮整洁出门,也是一种基本教育的礼貌。

 
At 21 June, 2007 16:54, Blogger 碧绿荷塘 said...

GP, you know that I was not referring to you.
^_^

鼻妈、萍凡女子,妈妈的影响对孩子是很大的。
从小,出门以前,妈妈都会要我们冲凉换衣服,即使只是坐上舅舅的车子到外婆家去。
到了今天,我和弟妹还是有这个麻烦的习惯。
嘻嘻……

 
At 21 June, 2007 17:48, Blogger 呼吸的747 @ 747 is breathing said...

哈哈哈,这是对我以前的文章前呼后应吗?
嘿嘿,我现在啊,即使是去"打包",也决不会穿过腰的T-shirt出门(连在家穿的次数也少了),年纪大了,再作这样的打扮,迟早给男人休了:-)

 
At 21 June, 2007 21:29, Blogger 木子 said...

嗯,一个人再怎么懒,外观保持起码的整洁,至少必须做到。

 
At 22 June, 2007 02:19,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I was just kidding.
The article is a timely reminder though, cause I am really neglectful in this aspect. :)

Btw, did you enjoy the 'show'? Imagine I have to suffer it every year.... :(

 
At 22 June, 2007 04:00, Blogger 半专业玩家 said...

最美丽的女子都在《诗经》里。除“硕人其颀,衣锦扃衣”外,还——

手如柔荑
肤如凝脂
领如蝤蛴
齿如瓠犀
螓首蛾眉
巧笑倩兮
美目盼兮

(现今美丽的女子,当然也都在会念诗经的中文系里,嘿嘿!)

 
At 22 June, 2007 04:05, Blogger 半专业玩家 said...

附送白话版:
除了美人身材真苗条, 穿着锦衣罩布衣外,还——

手指柔软如茅芽,
肌肤细滑如脂膏。
脖子雪白如蝤蛴,
齿白齐整如瓜子。
前额方正眉细弯,
轻轻一笑酒涡生,
两眼顾盼似秋波。

 
At 22 June, 2007 13:05, Blogger tumi荼蘼 said...

读亦舒会让人自尊自爱,自立自强呢!哈哈。

第一次留言,向你问声好。

 
At 22 June, 2007 15:00, Blogger 碧绿荷塘 said...

747,我刚要介绍大家去看你的《朴素不等于老土!》呢!
看了你的文章,大家就会知道谁才是最绝的。
嘿嘿……

另外,惨了,我常常还穿过腰T-恤在家里晃来晃去,会检讨了。

 
At 22 June, 2007 15:02, Blogger 碧绿荷塘 said...

木子,谢谢支持。
有了支持者,我又可以把自己的“伟论”当“真理”了。
嘻嘻。

 
At 22 June, 2007 15:05, Blogger 碧绿荷塘 said...

GP, people don't care too much about men's appearance, don't worry.

Talking about the "show", sigh!
Hope it'll be better in the future.

 
At 22 June, 2007 15:11, Blogger 碧绿荷塘 said...

半专业玩家,《诗经》对美女的要求真高,远远超出了整洁而已,还包括了天生的颜容和气质。
一起向高境界出发,yeah!

 
At 22 June, 2007 15:17, Blogger 碧绿荷塘 said...

欢迎欢迎,热烈欢迎tumi。
我也常常到《开到荼蘼花事了》去潜水。
嗯,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才能走更远的路。

 
At 22 June, 2007 21:02, Blogger cssytan said...

因为孩子看大拇指而“认识”了你,
因为同来自马国,同出自中文系,又同样随君出塞而多了几分熟悉。
知道你的荷塘总是闹哄哄的,常自弹自唱的我偶尔也过来凑热闹。今天在水里憋得快不行了,只好浮出水面。嗨,你好!

 
At 22 June, 2007 23:18, Blogger 呼吸的747 @ 747 is breathing said...

薄荷糖,在家晃来晃去还可以啦,只要不晃出街就行了
还有,如果身材娇小,就不好穿特大码的T-恤在家里晃啰,小朋友真的会以为是阿婆来的:-)

是啊,小青大哥,男人一向都有很多特权的,你打扮得太英俊潇洒的话,优雅小姐还得担心你被人抢了呢

 
At 23 June, 2007 00:19, Blogger 碧绿荷塘 said...

Cssytan也是学姐吗?
非常欢迎你。
你是第一个跟我说因为《大拇指》而“认识”我的人,很开心哦!
欢迎你常常浮出水面,和我们一起玩。

还要多谢让荷塘闹哄哄的大家。
薄荷糖无以为报,只能继续在荷塘瞎掰以谢大家。
^_^

 
At 23 June, 2007 00:27, Blogger 碧绿荷塘 said...

747,我暂时还没有被人叫做阿婆,可是曾经被一个小朋友叫“果果”。
20岁那年,突然发神经剪了个“男子头”,再加上穿着大码的T-恤在家里晃,结果被来我家玩的小朋友称“果果”啰!
后来,再也不敢剪“男子头”了。

对,把另一半弄得差不多可以见人就好了。
太过英俊潇洒,也是给自己添麻烦而已。
嘻嘻……

 
At 23 June, 2007 03:13,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薄荷糖婆婆,
cssytan 肯定是冲着《诗经》来对号入座的。
不要让这个中文系美女跑掉哦!欢迎欢迎!

 
At 23 June, 2007 05:15, Blogger cssytan said...

嗯,都是马大的,但只有SY是中文系,CS不是。
谢谢你,有空我会常来玩。
楼上的是哪位?害我一浮出水面就呛着了!

 
At 23 June, 2007 15:48, Blogger 碧绿荷塘 said...

匿名者。快报上名来!
^_^
呛着了SY姐姐,荷塘就少了一艘晚回舟。
该当何罪?

 
At 23 June, 2007 18:44,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婆婆命令,不敢不从。
匿名的应该是姓“禤”。

 
At 24 June, 2007 02:45, Blogger cssytan said...

哦,姓“禤”的,我知道了。
久仰久仰!

 
At 24 June, 2007 11:47,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女人都想把自己打扮得美美的,但她的另一半总会说,不必花太多钱在服装上,一来省钱,二来可以避开异性的眼光。

 
At 24 June, 2007 16:12, Blogger 碧绿荷塘 said...

Yin,好久不“见”了。
我想,男子不要自己的伴侣打扮得美美的,是担心钱多过担心会被别人抢走了。
嘻嘻……
其实,打扮也不一定要花很多钱,只要不过分就行。

 
At 24 June, 2007 16:33,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所以我先生说,花钱买名牌货的人最愚蠢。女人的钱是最容易赚的。

 
At 24 June, 2007 18:22,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不能一概论之,品味不是愚蠢的事。骂别人买名牌是愚蠢的人多半自己买不起。愚蠢的只是虚荣或炫耀的心态。名牌服装的剪裁与质地一般都是一流的,而廉价的香水及化妆品,你先生认为用的人很聪明?

 
At 24 June, 2007 18:38, Blogger 碧绿荷塘 said...

买不买名牌是很个人的选择,正如如何管理自己的钱财。
只要把钱花在自己认为值得的地方,不打肿脸皮充胖子,不拖累身边的人就行了。
^_^

 
At 24 June, 2007 23:42,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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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5 June, 2007 22:35, Blogger Mee Ling said...

說的溫柔又有力,讀了真舒服。看來,我也需要深切的反省了。

 
At 26 June, 2007 03:17, Blogger 碧绿荷塘 said...

谢谢你,美玲。
印象中,也是第一次有人跟我说,我的文字温柔。

(欸,我的猪朋狗友们,不准笑!)

 
At 26 June, 2007 20:21,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这里有一则新闻:

一件衣穿23年
省出大洋房

富婆為人節儉,衣服沒破穿上23年也不丟,1元夾克留8年,就這樣與家人一同“省”出3層樓洋房。

林素明告訴記者,她從小就不亂花錢,很少外出逛街,許多衣服都是家人送給她的。

林素明就說,她受訪當天穿在身上的連身裙,就是妹妹在1984年買了送給她的,已有23年歷史,而白色夾克是家婆在約8年前花1元(2令吉20仙)買的。

“我不是吝嗇,只是覺得既然沒有破,而且還可以穿,就不要浪費。”

林素明現在住的洋房是她與丈夫在1999年買下的,最初每月得還約6000元貸款,家人都像她一樣節儉,得以在短短幾年內,把貸款還清。

 
At 28 June, 2007 04:19, Blogger 碧绿荷塘 said...

很佩服林素明。
不是佩服她累计财富有方,而是佩服她可以保持23年不变的身材。
要怎样维持23年不变的身材,好像比致富还难。
我知道我欠打。

 
At 28 June, 2007 19:22,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哈哈,薄荷糖说的也是。一般人衣服过几年就不合穿了,主要是身材会一直打横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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